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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开局就较真,对面被我吓到报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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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第361章
      这个罪名,囊括了各种出售、购买的行为。
      “我爷爷的鹦鹉……好像是从别人手中买来的?”
      想到这里。
      青岚也跟着紧张了起来。
      从网友们的科普来看,所有濒危野生动物,都禁止出售。
      没有交易,私自饲养,构成了无证非法饲养。
      若是交易了,则交易双方都可能构成犯罪。
      “不行,我得抽个时间给爷爷打个电话,问清楚鹦鹉的品种。”
      青岚越想越怕,只感觉养鸟十分危险。
      简直是暗雷遍地。
      一不小心,就容易踩上,从而把自己给送进去。
      随后。
      她又在论坛里逛了逛。
      越来越多的网友,在学法专区普及了相关动物保护条例的知识。
      比如说,除了珍贵、濒危的野生动物之外,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、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,也在保护之列。
      这类动物,俗称为三有动物。
      蜥蜴、青蛙、蟾蜍等……
      非法狩猎二十只以上,就构成犯罪。
      而在乡下,很多人都习惯于捕猎这些,当作野味。
      时至今日。
      这条法令依旧传播不怎么广泛,知道的人并不多。
      实际上。
      每年因此而获刑的人,并不在少数。
      还有陆龟、鹰、猴子等动物,都属于野生保护动物,位列保护名录之中。
      “太吓人了……”
      看完论坛,青岚心有余悸。
      还好她平时不喜欢捕猎和饲养这些动物。
      不然指不定就犯法把自己送进去了。
      “咦?这个人的账号昵称,怎么这么眼熟?”
      逛完了论坛。
      青岚正准备退出的时候,突然注意到了那个热门帖子的发布者昵称。
      也就是最先提出这个离谱案例的账号。
      昵称为“小秦”。
      个人主页里,空空如也。
      什么都没有。
      她灵光一闪。
      很快联想到了秦牧的微信昵称。
      她是众多粉丝里,唯一一个加了秦牧私人账号的人。
      她记得很清楚……
      秦牧的账号,也叫做小秦。
      “这个发帖的……不会是秦牧吧?”
      她再次咽了咽口水,脸色有些古怪。
      论坛里的这些人之所以这么肆无忌惮,是觉得论坛很安全。
      大部分人都觉得在保密机制之下,秦牧不知道这个论坛。
      谁知道……
      秦牧早就偷偷打入了这个论坛。
      还假装成路人网友,和其他人发帖互动。
      甚至提出了一个这么离谱的“案子”,引起网友们的热议。
      “难不成……这个案子是真实存在的?”
      青岚反应了过来,呼吸有些急促。
      被判十二年!
      如果真的存在,那当事人得多绝望?
      就养了几只鹦鹉而已。
      却遭遇了如此重刑!
      她越想越好奇,忍不住点开了微信,给秦牧发了个消息。
      委婉的询问了一句:“up,最近忙不忙?是不是有新的官司要打了?”
      ……
      乾州。
      某小区里。
      “我都说了,我搞的这个论坛不接广告,不接广告!”
      马明不耐烦的挂断了电话。
      脸色有些难看。
      随着学法联盟论坛的流量越来越大,他经常能接到一些乱七八糟的广告商电话。
      开出的价钱一个比一个高。
      让他在论坛里打广告。
      可是……
      那些人只看到了钱,完全忽略了打广告的风险。
      他借助了秦牧的名气,聚集了这么一大批粉丝。
      若是接了广告,被秦牧给发现了……
      那后果简直是不堪设想。
      为了自己的人身安全,他坚决抵制用论坛来营利。
      创立论坛之初……
      他就坚定了整个想法。
      只要不营利,自己创办的这个论坛只是聚集交流基地。
      并没有太大的风险。
      “该删帖了。”
      放下了手机,马明点开了论坛后台。
      跑了一遍程序,筛选论坛里那些有风险的评论。
      虽然这些网友都是看秦牧视频进来的,都知道哪些话能说哪些不能说。
      但随着论坛的壮大,人越来越多。
      林子大了,难免有一些不知轻重的新人。
      他们没有亲眼目睹秦牧的“恐怖”,因此发言也不会那么严谨。
      “什么情况?怎么全是鹦鹉?”
      点开后台。
      马明看着统计出的各个帖子,突然愣了一下。
      在学法联盟专区。
      十个帖子里有七八个都在讨论鹦鹉的。
      讨论的内容,也是稀奇古怪,五花八门。
      “鹦鹉,典型的攀禽,对趾型足,两趾向前两趾向后,适合抓握,鸟喙强劲有力,可以食用硬壳果。”
      “除了三种鹦鹉之外,其他的鹦鹉都属于濒危野生保护动物,千万不能乱养乱买乱卖。”
      “大家还不知道吧?捕猎野生麻雀,二十只以上,也触犯了刑法,将构成非法狩猎罪,属于情节严重,将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