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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重回七零,攻略恶霸当首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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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重回七零,攻略恶霸当首富 第174节
      沈清歌一副求夸奖的表情,小声对薄庭说,“庭哥,我表现好吗?”
      “好。”薄庭揉揉她的脑袋。
      众人对他俩秀恩爱已经麻木了,揉揉脑袋根本不算啥……
      可杜琪琪却感觉心里扎了根刺,不想学了。
      没几分钟,所有人都分好了组,就杜琪琪落单。
      每个人都“成双成对”,就她一个人杵在那里,显得格格不入。
      “那个,你们可以带我一个吗?”杜琪琪尴尬的问身边的两个女知青。
      其实带一个人也没什么,但杜琪琪早已经臭名远扬,谁都不想跟她扯上关系。
      女知青疏离的说:“不好意思啊,我们人已经够了。”
      第347章 这是我媳妇
      杜琪琪感觉自己像被人活该打了一记闷棍,什么苦都说不出。
      她抱着笔记本自己离开了。
      当然,压根没人注意到她走了。
      所有人都很懂事,在黄昏时都收拾书本,把桌椅摆放整齐的走了。
      沈清歌抱着薄庭的胳膊,在他脸上亲了一口,“庭哥,你真好!”
      “因为你更好。”
      她感觉心脏扑通扑通的快要跳出来了。
      薄庭好撩哦。
      “明天给你买块手表。”他看着自己腕上的表,明显是男士手表,戴在小清歌手腕上不好看。
      “别乱花钱。”她在他腰间捏了一把。
      他把她搂在怀里,低沉的男声富有磁性,“你到时候高考,要是题目很难怎么办?有手表可以安排时间。”
      道理她都懂,可是一想到要花钱就好心疼!
      翌日。
      薄庭带着沈清歌去了供销社。
      他拉着她去往买手表的区域。
      玻璃柜台里面有各种各样的手表样式,就是女士腕表少的可怜。
      “庭哥,我不想买了。”她想往回走。
      这些表又不好看!
      花这么多冤枉钱干什么?
      薄庭紧紧攥着她的手,“必须买。”
      “呦,哥哥带着妹妹来买生日礼物的吧?看看,有没有喜欢的。”售货员热情的招呼着。
      沈清歌解释,“我们是夫妻!已经结婚了!”
      售货员再仔细一看,由衷的夸奖:“你们可真郎才女貌啊,从没见过这么登对的夫妻俩。”
      薄庭听着这些阿谀奉承的心里还挺舒服。
      会说话就多说点!
      “你挑。”他捏捏她的手心。
      她看了一圈,真的没有一条喜欢的。
      这些表都是金银色表链,光秃秃的圆表盘、方表盘,真的不好看。
      最重要的是,她空间里有漂亮精美的世界名表,为什么要花钱买这些过时的表?
      沈清歌说道:“真没有喜欢的。”
      忽然,薄庭拉着她的手往外走,“对了,还有个地方有表。”
      于是,她糊里糊涂的被薄庭带进了黑市。
      到了黑市入口,沈清歌无语得直想拍大腿!
      怎么来这儿了?
      这里的黑市处于繁华地段,里面的东西肯定比一般黑市都要贵。
      本来黑市的价格至少比供销社贵一倍!干嘛花这种冤枉钱?
      没错,他们家是有钱,但并不代表可以乱花!
      她转身就跑,薄庭似乎早已算到,伸长手臂一捞就把人扛在肩上。“往哪里跑?”
      “放我下来!我不去黑市!”她使劲拍打着他的肩膀、背脊。
      他玩味的说:“不放!”
      “我要走!我要回家!”她啊呜一口咬在他的背脊上。
      男人的身材实在完美,浑身肌肉结实,线条流畅。
      她一口银牙就浅浅咬住他的衣服,硬邦邦的肉只在牙尖滑了下。
      薄庭在她屁股上拍了一巴掌,“衣服咬烂了也是要花钱买的。”
      “唔,才不花钱买,我给你补。”
      他无奈的笑了,小清歌怎么就是改不掉这个坏毛病?
      其他进入黑市的客人看到薄庭扛着个小姑娘,脸上浮现出惊恐的神色。
      “我的妈呀,黑市啥时候卖人了?”
      “这得多少钱啊?”
      薄庭侧过脸怒吼道:“多少钱都不卖!这是我媳妇!”
      几个人吓得一怂。
      第348章 买名表
      沈清歌感觉自己老脸彻底丢完了,她委屈的说:“放我下来。”
      “还走吗?”他带着玩意问。
      “不走了,不走了……丢死人了。”
      不是买手表吗?怎么搞得跟绑架妇女似的?
      薄庭将人放下来,帅气的脸上满是宠溺,“走吧。”
      “太贵的我可不要,要是超过三百,我就不要了!两百都够买那个三轮车了。”她小声嘀咕着。
      他垂下眼,瞳仁柔和的看着她。
      两个人携手穿梭在黑市,两边摆摊的人都道:“庭哥来了,庭哥来了……”
      薄庭懒得搭理,他搂着她走到尽头的仓库里。
      仓库里摆着几个玻璃柜台,柜台里放着各种各样琳琅满目的手表。
      这些手表款式前卫时髦,十有八九是从港城过来的。
      她看到角落的一块手表,上面刻着英文字母,这个牌子她认识,别说在现在了,在后世都是响当当的大牌!
      极具收藏价值!
      买这一块,将来升值了,岂不会赚翻?
      正想着,一个穿着驼色毛呢风衣的妇人就走了进来。
      她浑身散发着腻人的香水味。
      薄庭一转身,柔和的脸就沉了下去。
      “是你?”他一脸轻蔑的说。
      女人涂着厚重的脂粉,夸张的画着红嘴唇绿眼皮,还烫了卷发。“薄庭,你应该叫我一声郑姨。”
      薄庭舌头扫过牙尖,痞气的说:“不是什么乱七八糟的女人都能跟我攀亲戚,郑娥。”
      “唉,你这孩子。”郑娥也挤到柜台前。
      凭借刚才的对话,再加上女人的穿着,沈清歌基本能确定这是谁了。
      十有八九是薄夜的母亲!
      “庭哥,买这一块。”她指着刚看上的表。
      卖表的老板笑得嘴角大开,从柜台取出手表递给沈清歌,“眼光真好,这一块是店里最贵的表之一。”
      沈清歌试戴了一下,白色的表盘、表带简洁大方,感觉漂亮极了。
      郑娥看了这表,眼里都亮了,其中迸发出喜欢的光。
      她傲然说道:“那我要比这一块还贵的,你拿出来给我试试。”
      这明显是在对薄庭挑衅。
      老板礼貌的说:“对不起,那就是最贵的表了!一般客人是不能试的。”
      “那凭什么她可以试?”郑娥声音尖细,手指着沈清歌。
      老板看了眼薄庭,为难的说:“她是我们朋友的媳妇。”
      郑娥拍了拍柜台的玻璃,“你看我穿着这么好,会买不起你们县城的一块破手表?快拿出来!我买还不成吗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