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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极品小医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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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第981章等一下等一下,等你妹的一下!
      红光如血一般猩红,就像是沈欢进入杀神状态一般的实质杀气,绚丽中透露着一丝诡异。
      这血色的光芒中,似乎蕴含着某种奇异的力量,让人看到后,不免生出愤怒、悲伤、癫狂等负面情绪。
      就连沈欢这个持有者,都差点被这光芒所诱导。
      每一次千幻入注新的器魂,都会产生这样的效果,但如此绚丽妖异的,还是头一次看到。
      光芒存在了大概有两三分钟,才逐渐的散去。
      沈欢也终于看清楚了自己手里这把武器的样貌,是一把大刀,准确来说应该是朴刀。
      朴刀是大刀的一种,使用时需要两手握刀,利用刀刃和刀本身的重量,来斩杀敌人。
      和以往的那些兵器一样,穷奇所化成的朴刀形状颇为怪异。
      整体达到了朴刀的最高上限,看起来足有一米五,整体通红,周围环绕着一些猩红刺眼的血气。
      刀刃的颜色要稍微浅一些,刀身整体的颜色则更为浓重。
      和普通的朴刀相比,刀刃占的比例更大一些,整体形象看上去就像是一颗锋利的獠牙。
      由于需要双手持刀,又被称为双手带,因为当年是太平天团的标配武器,所以又被称为太平刀。
      朴刀的特色是长而宽,可以装在木柄上成为比一般大刀还要长的长兵器,也可以卸下来单独作为一种短兵器。
      威力巨大,切灵活多变,算是长短兵合并在一起的特色武器。
      在原本的刀柄胖,就有一个木柄,看上去像是穷奇那条钢尾。
      “好妖异的刀……”沈欢忍不住感叹,这把朴刀造型给人的感觉虽然震撼,但更为吸引眼球的是环绕在上面血气,虽然浓郁程度和范围比之前的光芒都差上许多,但那种诡异的能力却一点没有减少。
      这若是在对敌中运用到,绝对可以起到出其不意的效果。
      “既然这么妖异,又血气缠身……以后就叫你妖刀泣血吧。”
      “嗡嗡——”
      朴刀发出一阵轰鸣,似乎在表达并不喜欢沈欢取给他的新名字。
      “看来你很喜欢,那以后就这样了。”
      开玩笑,主仆契约都签了,哪还能由着你来。
      沈欢抓起泣血随手舞了两下,他不喜欢使用大刀,但是这把泣血他使用的却很是顺手。
      刀法虽然容易入门,但若深究起来,比剑术还要困难不少。
      按照他原本的想法,泣血就是用来完成器咒的凑数产品,不过现在他似乎想要改变想法,尝试研习一下刀技了。
      不懂刀技没事儿,反正有大帝这个活着的神通教科书在,不愁学不到合适的武技。
      大帝是另一个时空中的天尊转世,并且几乎已经觉醒前世的所有记忆,就算没有把天下的神通武技尽数掌握,至少也把一半的武技掌握在了手中。
      这也是沈欢没有将武技神通列入星级计划的原因之一。
      “现在可以走了吧?”屠道者的语气有些不耐烦,准确来说,他跟沈欢在一起的时候,就没有表现得耐烦过。
      “等一下。”
      屠道者气的差点没吐出一口老血,“你又想干什么。”
      “咳咳……那个,这两头墨虺刚死,魂魄应该还没有离题,如果我把他们也收为器魂,岂不是又可以增加两年的寿命?”
      “贪婪,罪恶的根源!”屠道者骂了一句。
      沈欢挨骂后,却很开心,因为从另一个方面来讲,屠道者这是默认了墨虺之魂也是可以被驯服为器魂的。
      “开!”
      沈欢打开天眼,开始寻找起两个墨虺的魂魄,它们刚死没多久,应该不会离体,就算离体了,应该也不会漂泊的太远。
      两条墨虺刚死,还没过头七,正处于一种迷茫的状态,它们不记得生前的记忆,就像是没有思想的游魂。
      “真是天助我也!”
      没有经历过“回神”的兽魂,不具备任何的攻击性和反抗力,正是收为器魂的大好时机。
      在沈欢的召唤下,两头墨虺之魂,迷茫的停在了他的面前。
      听完咒语吟唱之后,更是毫不犹豫的成为兽魂。
      和穷奇一样,在化形时,它们也散发出了强大的光芒,只不过要稍弱一些。
      墨虺是水中凶兽,虽然在凶兽排行榜上,但和穷奇比起来相差的就有些远了,如今又是魂体,自然比不得泣血这一只更为强大的存在。
      “坑爹啊!”
      等到光芒消散后,沈欢简直有种骂娘的冲动。
      已经骂了?他只是在骂爹没有骂娘。
      根据千幻传出的提示,墨虺之魂虽然有两条,但主魂的判断却是一个器魂。
      这个情况和当初融合了白龙魂的敖邪差不多,细节上又有一些差别。
      本以为能够续命两年,没想到只续了一年。
      在加上两头三层楼高的巨大凶兽,变成武器后,竟然是……匕首!
      天啊,不带这么玩人的!
      沈欢不大喜欢匕首,因为这些东西是平时可以接触到的,而且短兵这类东西向来不是他的心头好。
      这一点从他习惯使用的兵器就可以看出来了,方天画戟、青龙偃月这类长武器才是他所钟爱的。
      和一寸长一寸强这种理论倒也没有太大关系,要说理由……还真没什么理由,就是一种主观意识上的喜恶。
      用心理学来说,就是——人们大多喜爱的,就是那些得不到的东西,因为得不到显得珍贵,因为得不到而显得珍惜。
      两把匕首的造型不算奇葩,甚至很普通,唯一的区别就是一黑一白。
      黑色的只有一半刃,呈现出一种亮黑色,白色只有尖头有刃。
      手柄和匕身是一体的,上面布满了鳞片,手感很好。
      沈欢因为失去了兴致,看都没看就直接让它们回千幻里面去了。
      “现在总可以走了吧。”
      沈欢尴尬的挠了挠头,干笑道:“等一下。”
      “等一下等一下,等你妹啊!还有完没完!”
      “这次是最后一次了。”
      “穷奇你已经收作器魂,墨虺也被你收为器魂,你还有什么事情要做?”
      沈欢笑道:“这两个妖兽尸体总不能浪费了吧?墨虺肉对人体有不小的益处,鳞片可以锻造武器,虺胆可以增强功力……看这两头墨虺的个头,应该已经形成妖丹,这妖丹可是好东西,而且你看——”
      “不看!滚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