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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重回九四好种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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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第294章 单独逛街
      跟哥哥交代清楚后,方明湘离开店里,却自己的电子厂上班。
      相比制衣坊和健身会所,那边更需要她操心。
      原本以为健身会所也不好管理,毕竟还没建立起一个有效的团队。
      如果教练和其它工作人员,跟顾客起了冲突,能出面解决的人也没有。
      没料到因为夏锦程带着武警战士,经常去那边健身,那些喜欢惹事生非的人,一下子变老实了。
      这样一来,她一天只须有空去看一下就行。
      电子厂那边,今天要试开关模具,如果成品达到要求,那么除了插板,又多了一样产品。
      等妹妹离开,方明浩也关了店门,去前面不远处的秋芳花店找蒋月华。
      今天是她最后一天上班,姜文彬和老板娘虞秋芳都在,一会儿结了工资,她就可以离开了。
      “明浩。”看到男朋友推门进来,她意外地叫了一声。“你怎么今天也来了。”
      因为自家的店还没装修好,她离职后,原计划回男朋友家一趟,好好陪一陪他。
      等这边完工了,再一起过来开店。
      “店已经装修好了,我一会儿得去搞卫生,顺便过来看看你。”方明浩憨厚地笑着。“你什么时候可以离开?”
      妹妹帮忙开的店,以后就是他们两个人的,他希望从一开始,就由两人打扫,一起去管理。
      “一会就好了。”蒋月华回头望了他一眼,小声地说道。
      “你是明湘的哥哥吧!”虞秋芳生完孩子后,比以前丰盈了许多,此时笑容满面地招呼道:“坐下喝杯茶,等我算好工资,就放她跟你回去——”
      原本蒋月华定的是固定工资,只不过虞秋芳会做人,准备把她在店的所有上班时间算出来,给一定的奖励,现在她还拿着计算器在计算。
      “谢谢秋芳姐。”方明浩也没客气,道了声谢后坐下来。
      姜文彬倒了杯水过来,放在方明浩前面。
      蒋月华就要离开了,他有些舍不得。
      他的性格就是这样,只要和某个人投缘,接触时间久了,就会产生感情。
      如果要分开,心里就会难过。
      虽然蒋月华以后会在不远处自家的店里,可是他依然闷闷不乐。
      “以后我家要花篮,就去你家拿,你要算便宜给我啊!”虞秋芳半真半假地说道。
      “一定。”方明湘望了蒋月华一眼,见她没有开口,连忙回答道。
      “还是明湘厉害啊!上半年还来我这里找工作,现在不但自己当老板了,还把哥哥也接过来,让他办厂了。”虞秋芳感慨地说道。
      对方明湘这个人,她还真的看不透。
      第一次跟她见面,是买她的嘎公嘎婆,当时觉得她口齿伶俐,说服能力很强。
      来自己店里上班后,不但一个人把店管得井井有条,还帮自己开拓了送花业务。
      光这一项,店里的营业额就扩大了好几倍。
      现在店里主要的生意,还是靠这些送花业务,店里的零售数量,她都有些看不上了。
      当时她还担心方明湘自己会开花店,把这些生意全部带走。
      没想到她没有那样做,这让她很感动。
      “明湘确实很厉害。”说到这个话题,蒋月华也忍不住插嘴。
      大家都是同学,都没考上大学,为什么她能结交那个层次的朋友,而她们却不行。
      说到底,是她的眼界比大家开阔。
      别人看到篾匠,想到的无非是打些箩筐和畚箕,她却能想到工艺品,还准备卖高价,这就是差距。
      据她的计划,以后还想把产品卖到国外。
      如果真的能做到这一步,那自己就是真正的老板娘了。
      说话间,虞秋芳算好了工资,除了五百块底薪,又给了一百五十多块奖金。
      这些钱与其说是给蒋月华的,还不如说是用来交好方明湘的。
      虽然这笔钱很少,但是释放出的善意,她相信方明湘能收到。
      跟老板娘告别后,方明浩和蒋月华一起出门。
      两人在门口商量了一下,决定先去买清洁用品,好把店里的垃圾清理干净。
      可是真的到了街上,两人又不急着买东西了,而是趁机逛了一街。
      这是他们相识以后,第一次单独出门,所以有些激动。
      走进商场的时候,方明浩望了望蒋月华的手,见她白皙修长的纤纤玉手上,没有任何装饰,就有了主意。
      女孩子都是爱美的,她连银戒指也没有,说明这些年过得真的不如意。
      前面就是黄金饰品专柜,于是牵起她的手,往那边走去。
      蒋月华被她牵着往前走,心里也有些激动。
      难道方明浩准备买了金戒指,向自己求婚?
      虽然婚事两家长辈已经定下来了,可是文艺女青年还是希望他能像电影里演得那样,向自己求一次婚。
      方明浩没留意蒋月华在想什么,走到戒指柜台前,挑了只他认为最漂亮的戒指,让服务员拿出来。
      “你戴上试试,看合不合适?”方明浩温柔地说道。
      蒋月华顺从地接过,小心地套进自己的右手中指里。
      她从方明湘口里听过,右手中指表示名花有主,右手无名指代表恋爱中,这两个位置都适合自己戴。
      只不过自己的手指比较细,戴在无名指会太松,所以选择这里。
      而左手中指表示已订婚,无名指表示已结婚,这两个位置不能随便戴。
      “好看吗?”戴好看,她轻轻扬了扬手指,轻笑着问方明浩。
      “很好看。”方明浩见她戴上戒指后,衬得手指越发白嫩如葱。于是爽快地对服务员说道:“这个我要了。”
      “你不用考虑一下?”蒋月华见他这么快就选好了,有些不安地问。
      别人买结婚戒指,要试老半天,他倒好,看中后试了一下,就直接买下来。
      “不用考虑了。”方明浩掏出钱,递给另一个开票的服务员。“这个给你戴着玩,只要你喜欢就行。至于结婚戒指,不能马虎,到时叫上明湘一起,好好参谋一下。”
      “不用买两个戒指吧!”听说这个是给自己平时戴的,蒋月华吃了一惊。“太浪费了。”
      “没事。”方明浩不想她担心。“这钱是我自己赚的,给你买东西,我乐意。”
      在他看来,男人把钱用在自己的女人身上,本就是天经地义的事。
      何况蒋月华这么漂亮,却不嫌弃自己,他恨不得把世界上最好东西,全部买下来送到他面前。
      “哦。”蒋月华轻轻应了一声,眼睛却有点发红。
      方明浩并没有说什么甜言蜜语,一句朴实无华的话,却让她感动得想流泪。
      “等店里生意好了,再给你买一条金项链。”方明浩接过发票,再次大方地承诺。
      “嗯。”蒋月华用力点了一下头,慢慢地露出了笑脸。
      出了商场,她主动挽住方明浩的胳膊,突然之间,心里某个空洞的地方,已经被方明浩填满了。